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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嘿嘿嘿,那陰沉笨蛋那邊就拜託你囉。」

「知道了,這禮拜六對吧?」

「喔!原來元凌你也跑去看了?你果然也有興趣!」

「不,我沒什麼興趣,只是單純好奇……算了。」

嚴大城溢滿笑容的表情,完全聽不進房元凌說的任何一句辯解,看見他這樣,房元凌很清楚自己再說什麼也沒用,乾脆就這樣承認了吧。

看著嚴大城笑嘻嘻的離開廚房,房元凌覺得自己可能永遠都拿他沒轍。

將盤子全部洗乾淨之後,他抓起了睡在冰箱上面的魂蟲,往自己的房間走去,進去前他望了一眼單冉佾的房門,內心有種說不出的不安感。

單冉佾總是在吃完晚餐後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裡,完全不知道他在做什麼,每當他想要去敲門的時候,魂蟲又總是擋在他面前,似乎是在跟他說不要去打擾他,只有早上單冉佾賴床不起,魂蟲才肯讓他進去。

房元凌不忍想,這些魂蟲就像是單冉佾的保母一樣,時時顧慮著他。

「明天再跟他提吧。」

望著單冉佾房門的房元凌,自言自語的說完之後,便走回自己的房間去。

「看來就算我不說,你們也還是注定要去。」

才剛關上了門,青火燈便傳來了御明的聲音,令房元凌倍感無奈的嘆了一口氣,把抓在手上的魂蟲放在床上。

仍然在熟睡中的魂蟲,緊緊抱著青火燈,捲起了身體,將房元凌的床當成了窩,而它懷中的青火燈則是繼續說話。

「有魂蟲的幫忙,你們很快就可以找到印章的所在地,搞不好可以拿到第一名喔!」

「我並不是很想拿這種遊戲的第一名。」房元凌拉開椅子,坐在自己的書桌前,一邊整理著自己包包裡的東西,一邊說著:「御明師傅,你可以告訴我你要我們參加的真正理由嗎?」

「我原本以為你不會問的。」

「之前還沒有確定要參加,現在既然都已經報名了,那就得問個清楚。」

青火燈裡傳來了御明的笑聲,似乎是覺得房元凌這認真的個性傻得有些可愛,對他來說,房元凌真的是個很可愛的徒弟。

可愛得讓他忍不住想要欺負他。

不過,他也不可能欺負得過頭,畢竟房元凌的個性是很認真的,不管什麼事情總是會先思考著完成的可能性,而且,絕對不會隨口說出喪氣話。

雖然他不擅長交際,但卻有著令人喜愛的個性。

這就是御明為什麼願意將青火燈交給他,並指派他成為青之使者的原因之一。

「真難辦啊,該怎麼解釋起比較好。」

「請直接從最重要的地方說起。」

「嗯──我之前說過這個遊戲可能是個陷阱吧?我只是想看看是不是真如我想得那樣,是設好的陷阱。」

「既然如此,為什麼要用這麼危險的方式……」

「因為這樣才能夠看見事實啊。」

御明又用了一個很謎的答案回答了房元凌,但房元凌卻沒有感到困擾。

雖說當局者迷,旁觀者清,但有時候也是必須以當局者的角度下去觀察的,那麼說的話,這個遊戲裡面有御明很在意的事情存在。

是必須用青火燈去窺探的事實……嗎?

「我明白了,如果說御明師傅你希望觀察這個詭異的遊戲的話,那麼我會去參加的。」

「至於冉佾的退學問題,就等到這個遊戲結束後再來討論吧。」

「好。」

御明對於單冉佾的退學問題,似乎已經有了答案,或許說他根本就不是很煩惱這件事情。不過,單冉佾若是被退學,就沒有繼續待在這裡的理由,必須返回家裡,可是,一旦單冉佾回到那個家裡,房元凌就沒有辦法對他使用淨化之力。

這樣下去,單冉佾一定活不過二十歲。

單冉佾說過,他並不是家中唯一的小孩,所以他的生死對他們家的人來說並不重要,只是,由於單冉佾是他們家族中靈力與妖力最強的半妖,所以家裡的人對他還是充滿著期待。

同時,也懼怕著他。

要是單冉佾被妖力吞噬,那麼到時他將成為一個非常危險的妖怪;相對的,如果他撐過去的話,單冉佾將成為家族中最強的後繼者。

單冉佾對單家來說,就是顆不定時炸彈,房元凌曾想過,這是不是那名天師攻擊單冉佾的原因,不過在沒有證實之前,所有想法都只是猜測。

「對了,御明師傅。我還有一個問題。」

「嗯?什麼。」

「那個女孩子……就是我們在系學會門口遇到的女孩,為什麼她身上會有那麼漆黑的『氣』?」

這個問題讓御明沉默下來。

房元凌的直覺反應,就是覺得自己問錯了問題,不過他還是很在意那女孩身上的黑色氣體,畢竟他很少看見那麼漆黑的顏色,大部分的人,顏色再混濁,也只是呈現出灰色而已,那麼黑的「氣」,只讓他有種不祥的感覺。

以往他是不會這麼在意這個女孩子,只是現在不同了。

他不算是陰陽眼,因為他看不見幽魂、妖怪那些的,可是在學會控制淨化之力之後,他卻能夠很清楚的見到人身上的「氣」。

御明說過,他修練的淨化之力是屬於「仙」的,和單冉佾的靈力多少有些不同,所以能見到的東西也不太一樣。

「……越純白的『氣』,就代表靈魂的力量越強。」

「嗯,我知道。」

「那麼如果相反的話呢?」

「靈魂的力量很微弱?」

「就是這樣。」

靈魂的力量很微弱。

御明仍然用著不算答案的東西,搪塞了他,這樣的話,他也問不下去。

於是他也只能結束話題,打開電腦開始隨意逛著網頁,但腦海中卻仍然對於御明所說的話,感到困惑不解。

 

待續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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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草子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