仙狐系列販售中
仙狐系列已在各大寄賣店上架,有需要的讀者可以至店面購買~
(花小熊、月見草、Alice書坊、卡布書屋、葫蘆夏天、甘味屋)
※此書由平心工作室負責販售。

兩本一套不分售,售價:550元

 其他資訊內收

 

《我的癡情狐狸》小說試閱(試閱更新完畢)

《我的傾城狐狸》小說試閱(試閱更新完畢) 

仙狐系列本篇小番外(請依提示輸入密碼)

平心工作室網站

 

 

 

我的癡情狐狸

    書名:仙狐之《我的痴情狐狸》

    作者:草子信
    繪者:我神舞
 

    文案: 

    雲月山上的仙狐阿金,
    最喜歡尾隨在道士單易禾的身邊了!

    這個道士在身邊豢養許多幽魂當做寵物,
    又把「家」架設在奇妙的結界裡,
    身上隱藏了太多祕密,
    總是對他不假詞色、對阿金的表白毫不在意……
    但阿金卻反而更放不下單易禾。

    在師父的開導下,阿金了解了自己對單易禾的感情,
    沒想到在這個時候,跟在道士邊的幽魂們,
    卻跑來通知阿金,單易禾竟被魔界之主給擄走了!?

 

 

 

 

我的傾城狐狸

    書名:仙狐之《我的傾城狐狸》

    作者:草子信
    繪者:我神舞

    文案:

    十七年前的秋天,仙狐紅塵曾經救過一個小鬼,
    十七年後,在他自己都忘記這件事的時候,
    那小鬼居然長成一個堂堂名將軍回來找他,
    而且還口口聲聲說要給他「幸福」!?

    真是好大的口氣!
    有「幸福」自己送上門,他哪有不好好享受的道理?
    不過……

    「怎麼到了關鍵時刻,你就變得沒什麼用了,說要給我性福的人不是你嗎?」
    「等等……為什麼有一瞬間我覺得你跟我所說的『幸福』不太一樣啊?」

 

 

 

 


 

仙狐系列人物介紹:

  單易禾

 個性:不喜歡與人打交道,習慣獨自生活。討厭有人為了他做什麼事情,也很討厭欠別人人情,更討厭有人老是黏著自己。

 簡介:原為仙人,後來因為靈魂被打散,所以變成半人半鬼,雖然活著卻又缺少著一部分的靈魂,也不會因為時間而變老,所以總是獨居在深山中。最喜歡喝酒。身旁常常會有白色像是麻糬一樣的物體飛來飛去,負責尋找靈魂來讓他維持住自己的魂魄,對他來說是很重要的孩子。

 

 

 

 阿金 

 個性:看起來雖然很愛玩,但是卻對自己所愛的人很專情。總是笑嘻嘻的,就像是沒有煩惱一樣。不過也常常被人說是神經大條。

 簡介:雲月山的仙狐,三兄弟中的老么,為黃色狐狸。雖然很調皮,但是有時也會表現出認真、值得信賴的一面,由於太過年輕,所以做事難免有些衝動,卻是那種為了愛不惜一切的認真男人。

 

 

 

 紅塵

 個性:由於是三兄弟中的老大,所以比起兩個弟弟都要來得成熟,不會感情用事,凡事都會做好多方面的考量才行動,十分適合成為策士。對於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需要有理由才會行動,不認為自己是「人」,一直堅持著自己的狐狸身分。

 簡介:雲月山的仙狐,三兄弟中的老大,為紅色狐狸。十七年前曾經救過伏世東,所以被伏世東視為神仙一般的存在,以前曾經渴望著自由與幸福,但是隨著時間流逝過去之後,已經漸漸放棄,認為這兩個東西絕對不會出現在自己身上,直到遇見了伏世東。

 

 

 伏世東

 個性:剛正不阿,是個純情的乖孩子,同時也是少見的天然男。

 簡介:即使知道紅塵的狐狸身分,也依然沒有將他視為妖怪,反而深深的被他吸引住,並打算帶給他幸福,而迎娶他成為自己的妻子。目前是個小國家的將軍,雖然看起來有點傻氣,但是武功卻很高強。年幼時曾被紅塵救過性命,並和他在雲月山上生活過一段時間,從那時候開始便無法忘記紅塵的身影,直到長大後,仰慕變成了愛戀。

 

 

 


 

作者的話:

阿金的故事《我的癡情狐狸》以及紅塵的故事《我的傾城狐狸》終於要出版了!
兩部作品的封面繪師都是由我神舞老師擔當,將美美的紅塵還有帥氣調皮的阿金,完美的呈現在大家的眼前,
如此一來,我也能夠順利將仙狐系列的故事做完結了呢。

很久沒有看這兩隻狐狸的故事了,現在回頭來看,還是覺得這兩隻狐狸好可愛啊~
果然我還是很愛狐狸XD!!每隻都好想帶回家自己養。(快住手)
雖然我本身也是個很愛看耽美的讀者,不過寫出來的耽美作品卻很少呢,
其實狐狸都是在我寫完正稿、想放鬆休息的時候寫出來的,對我來說,寫耽美故事就像是放假一樣,
不但心情愉悅,寫完之後也會忘記自己的稿債壓力...最近已經很久沒寫耽美了呢(遠)。
這兩本的故事內容一樣是清水+甜蜜蜜的劇情,喜歡這類故事的讀者,請一定要看這兩隻可愛的狐狸如何找到「真愛」喔!

目前兩部作品的試閱都會在部落格連載更新,一直更新到CWT32開場前,
製作方面是委託平心工作室負責,大家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以找我或者去平心的網頁做詢問喔~

 

 

草子信2012.11.2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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